注意,前面有摄像头,慢点慢点!还好,80以内。这是不少司机都经历过的场景。虽然大家都不一定喜欢这些摄像头,但为了更好地将交通安排得明明白白,让大家的出行变得有序,这些摄像头又是必不可少的利器。所以汽车领地在这里也要说一句,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还是必要的。
其实让广大车主们有怨言的并不是这些摄像头,而是有些地方一味地增加摄像头的同时却没有改善道路状况。有些地方还存在利用摄像头变相增加处罚量的工具,这就有点违背法律法规制定的初衷了。就像有一条高速一样,但凡经过的车主大部分都被处罚了,这样的摄像头本身就存在设置不规范吧,这样的设置恐怕难以服众。为什么有怨言,这就是怨言的起因之一吧。
不过随着国家执法越来越贴近与实际,这些乱象有望得到诊治。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在上个月颁布了关于修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并于7月15日起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同步实施。
为了更加规范执法,修改后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将对于交警部门的执法的监管会更严格,并且还新增了执法部门健全监督制度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的规定。
规定中提到电子警察的执法将不再偷偷摸摸。
这点应该有不少车主深有体会,一条笔直的大路,突然给你来个限速40,然后在不远的树丛中偷偷伸出一个摄像头,这就有点故意了。这种情况真要归咎于车主开快了吗?60突然变40,这时再来个路边摄像头,这有点不好说吧!
还有高速路,明明是限速120,突然变80,也没有什么大弯道或其他的影响通行的因素啊,就这一下子,分就被扣了,钱就被罚了。
就像前段时间,*山的一条高速公路的电子眼在网络上真是出名了,有多少车主被罚了,究其原因呢?那么短的距离你得让车主完成变道,还在高速上,一不小心就有追尾事件发生,这难道是在考验车主的技术吗?后经过网友的曝光,发现是因为标志标线设计不合理而导致有许多违章的发生。
不过这一个摄像头的功劳可是不小哦,启用一年来,累计抓拍违规18万多条,平均一天高达500多条。再来看看为什么说它的功劳不小,就这一个摄像头,一年为当地财政就贡献了3600万元。这家伙,能抵上一个国内几百强的贡献啊。试问哪个当家的不喜欢。
这下好了,新规出台了。修改后的《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中就有针对性地回应了公众对“电子眼”执法中部分情况的质疑的内容。并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行政机关将对设置不合理的电子眼进行清理,消除暗中执法、不规范执法等”。
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进一步划红线、明规则、严责任,保障行政处罚权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本次修法对“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了进一步地完善,针对实际发生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的情形,在坚持“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基础上,增加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所以在这里我们还得提醒一下车主,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还有就是执法的人性化也得到体现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这点让我们想起了公交专用车道,大清早地都在各自的道路上正常行驶,公交车道也没有车,突然前面的车主不知道什么原因就慢下来了,玩手机?接电话?还是其他的什么事情,不知道。但就是造成后面的拥堵,这是前面又是绿灯,这种情况下没救会车主临时借用没有公交车的公交车道绕过那辆车,恰巧被公交车道的专用摄像头给拍了,像这种情况应该免于处罚,教育一下就可以,但最好也要查一查前面的车为什么突然减速,其实有时拥堵的原因就是这些慢车,一个路口起步过不了几辆车,快速道上,慢车阻挡住一大批车辆,而前面空空如也,反正他也不急,慢慢悠悠,什么拥堵,堵住了关我什么事,这样的情况也一个要考虑一下蛮舒服要纳入到可以处罚的一类呢?
就像遇到这样的情况,后面的车辆是否能临时借用无公交车的专用车道呢?其实摄像头应该能清楚地拍下当时的实际情况,毕竟都是价格不菲的高清系列。
此次颁布的新规也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的监督。为了规范执法行为,为了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新规还增加了执法部门健全监督制度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纠正违法行为等规定。
汽车领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点得给个大大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