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不仅仅是对车主的约束,对车企也是一样啊。随着7月1日《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是正式施行,车企的压力就随之而来了,不符合国六的车型就要被召回了。
国家颁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目的是在于有效发挥排放召回在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方面的作用。
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或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以及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按照《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要求,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前,第五阶段轻型汽车的 " 在用符合性检查 " 仍执行 GB18352.5-2013 相关要求。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
此次汽车召回的新规定,将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根据《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或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以及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的,机动车生产者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机动车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同时提出,将责令召回情况及行政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总局方面表示,该条款直接关系到生产者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度,目的是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一定程度上也可弥补《规定》作为部门规章处罚额度受限的不足,敦促企业积极履行召回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信息系统,生态环境部收集分析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和排放投诉举报信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车辆测试等途径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分析,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调查分析结果,生产者认为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应当立即实施召回。
这下对于车企来说,通过其他手段来达到一时合格的方法是行不通的了,这也是符合消费者的利益,不过车企的压力会加大,这下真要下点成本了。
《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会促使机动车行业更为重视排放技术研发及相关的标准要求,倒逼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而不是简单的采用老旧的技术来糊弄消费者。升级油品与发动机技术也许才是王道!
汽车领地:现在不少车企在应对国六时采用颗粒捕捉器,这也不失为一种临时可行的办法。但这样真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吗?汽车领地认为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才知道到底对环保有没有作用。
目前已经有车主反映颗粒捕捉器经常被堵了!